《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政策解读系列之原产地政策

2020-09-23 17:20 安永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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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自贸港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6+1+4”制度设计,“6”即促进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的六大政策方向,包括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1”即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4”即加强税收、法治、社会治理、风险防控四大方面制度建设。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制度设计中,原产地政策以其创新程度之高、优惠力度之大成为广受关注的重要亮点。安永基于目前原产地政策的框架性表述,从政策内涵解读、政策利用分析等方面入手进行剖析,政策实际应用需根据未来发布的实施细则而定。


原产地政策内涵解读


原产地政策具体内容为“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该条政策可从两个方面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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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旨在保障海南本土鼓励类产业生产加工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后将货物销往内地仍免关税,并逐步淘汰非鼓励类产业生产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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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旨在以关税免除的形式支持岛内发展高附加值进料加工并销往内地市场,促进鼓励类产业中有原料进口需求的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集聚。


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性政策外,原产地政策将与零关税等自由贸易港其他制度设计协同,为企业带来巨大竞争优势。依托零关税政策即“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自由贸易港企业可享受免税进口加工所需的各类生产设备(负面清单之外),依托原产地政策,企业进口的原材料通过加工实现增值超过30%(含)后销往内地可以免征进口关税,结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岛内鼓励类产业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经营成本将大幅降低。


以鲜冷牛肉加工为例,巴西进口鲜冷牛肉的价格约5.8万/吨,鲜冷牛肉进口关税为20%,一台进口大型牛肉加工设备价格在3万-7万元不等(取7万/台),企业设厂一般需进口约20台,加工设备进口关税约为10%,假设进口牛肉加工企业年产牛肉加工制品平均为1000吨。零关税政策下,企业海南设厂将比内地设厂节约14万设备进口成本;原产地政策下,海南设厂企业的每吨牛肉制品往内地较于内地设厂企业将形成1.16万元价格优势,并在年产1000吨牛肉制品的前提下累计可省1160万元的总成本。


原产地政策利用分析


鉴于原产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原材料进口免除关税,在应用过程中,将重点关注兼具“原材料高进口关税”+“高增值潜力”的产品品类方向。以下就原材料高进口关税进行进一步解析。


原材料高进口关税的产品品类可细分为如下四大具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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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原材料无优惠税率进口品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我国进口关税设置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各税率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各有不同(具体见下图)。



普通税率:

针对原产于与我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仅对极少数国家适用,如不丹、危地马拉、洪都拉斯等。


最惠国税率:

对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对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最常用、适用范围最广,税率远低于普通关税。


协定税率:

针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对14个区域共27个国家适用,税率小于等于最惠国税率。


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对部分亚太国家和多数非洲国家适用,税率通常为零。


配额税率: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内的,适用配额内税率,关税配额外的,适用配额外关税,适用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化肥共八类货物。


原材料无优惠税率进口品类即进口原材料的原产地与我国未签订有任何关税互惠协议或原产地不明的,仅适用于普通税率(一般普通税率均较高)的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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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原材料高最惠国税率进口品类,即原材料享受最惠国税率,但最惠国税率较高(一般考虑大于15%)的进口品类。(物流、人工等额外成本是企业考量入岛布局的主要因素,当关税减免额度大于企业额外成本时,企业入岛布局意愿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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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高原材料价值、较高进口关税税率品类,即原材料享受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虽不到15%(需根据原材料价值具体分析,一般需要大于6%),但鉴于原材料价值较高,进口关税免除绝对值仍较大的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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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原材料有进口配额限制的品类,如小麦产品,小麦配额内关税为1%,配额外关税高达65%。


高增值潜力即原材料经海南本地加工能够实现增值超过30%(含)。



结语


基于上述政策解读可以发现,原产地政策将产生显著的产业吸引力。目前,政策仍处于框架层面,具体细则尚不明朗,待细则明确并落地后,预计将吸引一批有原料进口需求的生产加工企业集聚海南自由贸易港,有效联动国际、海南和内地市场,推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形成。



来源:安永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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